437ccm必赢国际
物理院发〔2020〕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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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房分配及管理办法(修订)
根据《437必赢会员中心公用房管理办法》、《437必赢会员中心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校资〔2020〕4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教师教学考核办法以及一流学科建设目标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合理分配、有偿使用、动态调整、高效利用。
二、分配原则
保障基本教学办公条件、发挥科研实验用房最大效益、留足公共使用空间、提升后勤保障、营造温馨舒适的工作环境。
三、分配办法
1.办公室和会议室(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等用房保障,免费使用)。
(1)预留会议室、讨论室、研究生公用自习室等公共用房。
(2)学院党政领导:按学校政策分配。
(3)学院管理人员:提供一个卡位。
(4)学院教学科研及工程技术系列教师:以教研室为基本单元,为每位教师提供基本教学办公空间(一桌一椅一柜所占面积,下同) ,保障基本教学办公条件。
(5)访问学者:提供基本办公空间,保障基本办公条件。
(6)博士后:提供基本办公空间,保障基本办公条件。
(7)在校研究生:提供公共自习室(免费)或固定卡位(有偿使用,费用由其导师承担)。
2.科研办公用房分配(有偿使用)
根据学院教师教学考核办法,有在研项目者,可申请独立科研办公用房,用房面积不超过学校相应职称限额面积。分配独立科研办公用房后,腾退基本教学办公空间。
3.科研实验用房分配(有偿使用)
(1)大型仪器平台(含计算机群用房) ,费用由平台(用户)承担。
(2)科研团队(个人)有在研项目者,可申请科研实验用房,费用由团队负责人(个人)承担。科研团队人均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低于整个学院项目经费人均额度。
4.荣誉学者办公室(有偿使用)
为退休的二级及以上的教师提供科研办公室。费用由相关科研团队或社会渠道支持。
四、费用收取标准和办法
1.学院额定 5300 平方米(免费使用)用于学院会议室、讨论室、研究生公共自习室和提供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基本办公条件。额定 8000平方米(有偿使用)用于科研办公及实验用房。
2.费用收取标准实行动态调节。按前三年学院到账经费(限纵向、横向等竞争性经费)平均值的5% 核定。每平方米收费标准为:前三年到账经费平均值 *5%/8000 平方米。水电费单独核算收取。
3.科研团队(个人)实验用房实行阶梯收费,在学校公用房管理办法限额面积内按标准收费,超过限额面积50% 内按标准收费的1.5倍收取,超过限额面积50-100%按标准收费3倍收取,超过限额面积100%以上按标准收费6倍收取。
4.学校财务处开设专门账户,用户须于每年11月底前缴清本年度公用房使用费。
5.未按期缴纳公用房使用费的团队(个人),学院将发出书面催缴单并提出警示。警示后一月内仍未缴清欠费者,应主动将其公用房使用权交回学院;如仍然继续占用,学院将在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发放中直接扣减。
五、收取费用的使用范围
1.上缴学校公用房资源使用费。
2.楼房及实验室的基础设施或里外墙的维修。
3.公共空间装修、公共设备购买及维修。
4.公共实验平台的建设或维护。
5.补充办学经费。
6.物业费。
六、本办法自2020年9月执行。未尽事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。
附件:437ccm必赢国际公用房调配方案
437ccm必赢国际
2020年7月16日
附件:
437ccm必赢国际公用房调配方案
依据《437ccm必赢国际公用房分配及管理办法(修订)》,结合我院目前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改善现有办公实验空间,解决现有化学及高温类实验室安全隐患,遵从学科相对集中原则,合理规划大型仪器平台,大力节约搬迁成本,建立公用房自我约束机制,强化节约意识。
二、学院公用房资源
(一)公用房资源
学院现有公用房包括城关校区格致楼、齐云楼(1层现有房间)、新建理工楼(1、12、13、14层),榆中校区教工38号楼、贺兰堂(B区2-6层)、金加工实验实训中心、行远楼北侧平房。现有公用房分布和面积详见下表。
类别 |
现有公用房面积(㎡) |
小计 |
合计 |
可调配面积 |
总计 |
城关校区 |
格致楼 |
8539.5 |
13216 |
18831.5 |
8539.5 |
13654.1 |
齐云楼 |
224.9 |
224.9 |
理工楼 |
4451.6 |
4451.6 |
榆中校区 |
贺兰堂 |
4440.8 |
5615.5 |
|
金加工实验实训中心 |
595.6 |
|
教工38号楼一层 |
100 |
100 |
行远楼北侧平房 |
338.1 |
338.1 |
25号办公楼 |
141 |
|
(二)公用房使用规划
1.榆中校区贺兰堂、金加工实验实训中心用于本科教学用房,不做调配。
2.榆中校区行远楼北侧平房、教工38号楼一层用于科研实验用房。
3.城关校区齐云楼1层用于科研实验用房。
4.城关校区新理工楼以科研实验室为主,设置少部分必要的研究生公共自习室和教师办公室。其中1层为大型仪器平台和大型设备及计算机房,14层为化学及高温类实验室。
5.城关校区格致楼1层安置不宜搬迁的大型实验设备,2层及以上主要用于教师和行政办公,设置部分科研实验室和学生自习室。
6.优先解决高温及化学类实验室安全问题的前提下,考虑学科方向相对集中原则实施科研办公和实验室分配。
三、调配方案依据
按照学校《公用房管理办法》和《437ccm必赢国际公用房分配及管理办法(修订)》相关内容进行分配并收取公用房使用费。
四、教师科研办公、实验用房使用面积上限(定额面积)和收费标准
类 别 |
上限面积标准(㎡/人) |
“萃英学者”一级岗 |
“萃英学者”二级岗 |
教授 |
副教授 |
讲师及以下人员 |
科研办公 |
50 |
30 |
20 |
15 |
10 |
科研实验 |
100 |
50 |
40 |
30 |
20 |
合计 |
150 |
80 |
60 |
45 |
30 |
(一)上限面积标准
(二)收费标准
限额内收费标准:按前三年学院到账经费平均值的5%核定。每平米每年收费标准为:前三年到账经费平均值*5%/8000平米。
超限额50%以内(含)收费标准:限额内收费标准 * 1.5
超限额50%-100%收费标准:限额内收费标准 * 3.0
超限额100%以上收费标准:限额内收费标准 * 6.0
学院大型仪器平台公用大型设备用房,按限额内收费标准收费。
五、调配办法
学院分批次提供可分配房源,科研团队或教师个人按照积分顺序进行点房,团队为第一序列,个人为第二序列。
(一)计分排序办法
科研团队计分 = ∑团队成员个人计分/团队成员人数
教师个人计分 = 职称职务分 + 到账经费分
1.职称职务分
教师职称职务分见下表
职称职务 |
计 分 |
“萃英学者”一级岗 |
50 |
“萃英学者”二级岗 |
40 |
“萃英学者”三级岗 |
30 |
教授 |
20 |
副教授 |
15 |
讲师及以下人员 |
10 |
2. 到账经费分
经费分以近五年到账经费年平均额计算,以万元为单位,每1万元计1分。
(二)调配程序
1.学院发布公用房调配方案。
2.学科方向(包括重点实验室等,下同)、科研团队或教师个人提交《437ccm必赢国际科研办公、实验用房申请表》。
3.学院审核申请表,公布学科方向、科研团队或教师个人计分排序表。
4. 优先解决化学及高温类实验室用房后,参照计分排序,按照团队和个人两个序列先后组织点房。
(三)点房规则
1.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调配以下房源:
预留会议室及讨论室等公共用房;预留研究生学习室;格致楼一楼、齐云楼一楼等不宜搬迁调整的大型仪器设备、设施用房;确定重点实验室、大型仪器平台等机构主体用房场地;学院党政领导办公用房;学院教研室、管理人员公共办公用房。
2.按房源调配次序组织点房。学科方向、科研团队点房完成后,由负责人组织进行内部房源调配,最终结果报学院备案。
第一次调配:理工楼房源;
第二次调配:理工楼剩余房源、格致楼、齐云楼房源;
第三次调配:其余剩余房源。
3.学院以教研室为基本单元,为不单独申请办公室的教师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提供基本教学办公空间(一桌一椅一柜所占面积,每人约6平方米),保障基本办公条件。
4.学院设立公用房有偿使用专门账户,用户在点房后,须在本年度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公用房使用费通过学校内部转账转入专门账户。
六、房屋设备搬迁事宜
1. 公用房用户在点房后,须尽早实施搬迁,学院统筹协调具体搬迁工作。
2. 学院免费用房的搬迁、装修等费用,由学院统筹。科研团队或个人科研办公和实验室,学院协助搬迁,费用自筹。大型设备拆、装、调试费用,学院协助用户向学校申请专门搬迁费用。
3. 搬迁前教师个人须核对所管理的设备和家具等固定资产,对冗余设备、家具在学院范围内可进行流转,对需要报废的,由学院统一报废。